发布时间:2024-12-23 00:19:35 来源: sp20241223
1月25日,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指出,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应当构建高效、协同、开放的创新体系,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协同推进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坚持政府、市场、社会有机结合,优化创新资源配置,促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提升科技创新体系的整体效能。
教育、科技、人才是有机联系的整体。经济靠科技,科技靠人才,人才靠教育。“教育发达—科技进步—经济振兴”是一个互为支撑、循序渐进的统一过程。只有坚持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统筹推进,形成良性循环,才能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北京作为我国科技基础最为雄厚、创新资源最为集聚、创新主体最为活跃的区域之一,如何推动三者融合发展、高效循环,应从战略布局规划、发挥地方科技优势、创新生态环境下功夫。
做好战略布局规划
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可持续高质量发展,需要构建一个开放包容、鼓励创新的环境,从战略布局和政策协调上统筹谋划,做好前瞻性布局,为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迈向新高度提供保障。
一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做好战略布局规划。立足首都战略定位,服务国家高质量发展大局,瞄准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基于“战略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设立专门的政产学研融合发展办公室或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教育、科技、人社等部门,做好顶层战略设计与具体实施规划。做好北京“创新廊道”的战略布局,实施以人才链为总牵引,优化教育链、激活创新链、服务产业链的“四链”融合发展机制。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完善前沿技术领域学科布局,建立产教融合创新平台,促进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融通创新,构建前沿技术领域人才培养体系。加强相关部门协作,谋划高水平科技大市场建设举措,提升市场化配置科技创新资源能力。探索创新人才共引共享共用机制。打破产学研合作壁垒,通过校校、校企、院企等单位合作,让人才流动起来,使人才在教育链、创新链、产业链中自由流动。
另一方面,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合作模式,发挥高校在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中的引领作用。高校是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承载体。高校综合改革要把“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自主培养”等要求落实到创新发展各环节,做到与国家战略同频共振。创新合作模式,建立科教融汇、产教融合的“强关系”。通过与企业、科研院所建立长效化、可持续合作模式,形成融合局面。将实验室、博士后流动站、院士工作站等平台建到企业,让高校师生在真实工程环境中开展科技创新,解决产业痛点。发挥高校资源、科研、平台优势,开展集成性、系统性的有组织科研攻关。
发挥地方科技优势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居于核心地位。要把科技创新支撑作为发力点,推动教育、科技、人才服务融合贯通,发挥北京科技优势和创新引领效应。
一方面,发挥科技创新平台集聚创新要素的功能,激发科技创新要素活力。以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抓手,全力打造科技创新主阵地,促进全球人才、技术和资金等创新要素向园区和平台等高度集聚。发挥高校科研力量,联合科研院所以及上下游企业组建科技创新联合体,打造一批高端高品质的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探索由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新范式。汇聚京津冀区域合力,以区域一体化推动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建设。实现区域内统一人才市场,形成既有“龙头”带动又有“雁阵”跟随的城市群人才发展格局。
另一方面,推动教育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发挥科技创新要素整体效能。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明确教育、科技、人才等科技创新要素供给方式,明确供给与需求边界,促进政府供给与市场供给相得益彰,提升科技创新要素供给质量和效率。高水平促进教育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融合。结合首都战略性发展需求,深化学科体系、研究领域和人才培养方式等改革。增强教育、科技、人才适配性,提升资源配置的精准性,把支撑首都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创新要素,体现到创新资源配置的全链条、各环节,切实推进教育、科技、人才资源精准对接和有效配置,实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打造良好创新生态系统是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根本保证。要不断完善科技创新生态系统,才能有效提升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的整体效能,激发创新活力。
一方面,放权赋能,营造创新友好环境。在体制机制、财政投入、人才发展、金融支持等方面放权赋能,瞄准世界一流,大力营造宽容开放的创新生态,让政府、市场、社会有机结合起来,激发和调动政府、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共同推动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加强人才国际交流,用好用活各类人才。持续优化创新环境。培育创新文化,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营造创新氛围。建立引才留才机制。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来。提供高水平人才服务,提升高端人才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在子女入学、住房、落户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加快打造人才发展生态,不断吸引汇聚顶尖、一流科技创新人才。
另一方面,持续优化创新评价,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强化用人单位评价主体地位,坚持“谁用人谁评价”原则,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用人单位建立科技人才分类评价指标体系,自行确定评价标准和方式,自主开展人才评价。遵循不同类型人才成长发展规律,科学合理设置评价考核周期,突出中长期目标导向,适当延长基础研究人才、青年人才评价考核周期,鼓励持续研究和长期积累。深化以产业支撑为导向的科研机构评价改革。以解决生产或工程实际问题为重点,重点考核研究人员在创新一线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构建创新人才科学综合分类评价体系。
(作者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责编:郝孟佳、孙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