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5 12:21:15 来源: sp20241215
发展农村电商,是创新商业模式、建设农村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带动农民增收的有效抓手,是促进农村消费、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有力支撑。作为一种电商新业态,农村直播电商近年来快速发展,成为农村电商的新亮点,有力激发了农村消费潜力。商务部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农村和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分别达2.49万亿元和0.59万亿元,增速均快于网零总体。
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用5年时间,“打造1000个左右县域直播电商基地,直播电商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培育1万名左右农村电商带头人,农村电商就业创业带动能力进一步提高。”商务部4月印发的《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提出,“实施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工程,培育一批农村电商直播基地和县域数字流通龙头企业,组织开展农村直播电商相关活动,推动农产品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各地推出务实举措,推动农村直播电商发展。
县域直播电商基地越来越多。一些地方升级改造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产业园区),增强直播电商服务功能,完善选品展示、内容制作、数据分析、直播场景等设施设备,吸引了直播电商平台、专业服务机构等入驻。有些直播电商基地围绕特色优势产业,提供电商实训、品牌培育、代运营等“一站式”服务。
农村数字消费场景更加丰富。一些地方鼓励市集、街区、商家开展导购直播,推介特色店铺、商品和服务。不少农村店铺拥抱直播电商,定期开展直播带货,并借助不断完善的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将特产卖向全国市场。
农村数字便民服务不断提升。一些地方鼓励将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升级为供应链中转仓、直播电商场所、前置仓等,充分盘活现有设施设备,助力当地特色农产品上行。一些地方制定了农村直播电商人才支持政策,编制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电商培训教材,免费向社会公开。
农村直播电商互动更加活跃。商务部鼓励各地联合直播平台、大专院校、行业协会等开展直播大赛等赛事活动,挖掘直播电商人才,提升主播的专业水平和带货能力。推动“直播+”融合发展,引导农村住宿、餐饮、旅游以及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商业网点等开展直播业务,发展“线上引流+线下消费”模式。
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大力发展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带动农产品上行和农民增收。(人民日报海外版)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