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二选一”的“小院高墙”该拆了

发布时间:2024-12-01 03:41:45 来源: sp20241201

  据10月30日《工人日报》报道,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向主要电商平台发布《“双11”网络集中促销合规提示》。《提示》明确,严格禁止“二选一”等违法行为,要求公平有序参与市场竞争。

  所谓“二选一”,是指电商平台以种种明示或暗示手段,要求合作商家只能入驻自家平台,不能同时入驻竞争对手平台的做法。商家如果不配合,就不能获得平台优惠政策和资源支持,甚至会被逐出平台。如此一来,消费者被剥夺了“货比三家”的选择权、议价权,购物体验大打折扣;商家不得不委身强势平台谋求生存,或是在多个平台间“辗转腾挪”,丧失了公平竞争的机会。从长远来看,玩“小院高墙”这一套,也无益于行业的良性发展,平台最终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实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

  尽管早有相关法律进行规制,相关部门也一再强调,但仍有平台企业顶风作案。“双11”作为一年一度的购物狂欢节,更是成为“二选一”的重灾区。对此,单纯的劝说和呼吁是不够的,只有进一步提高违法成本,才能有效遏制垄断把戏、维护公平竞争。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对类似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形成有效的震慑力。平台内经营者也要不断提高博弈和举证能力,更加积极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络家园应当是开放、包容的。只有拆掉“小院高墙”,确保各经营主体共享共赢,能够通过公平合法竞争实现自身价值,数字经济这艘时代航船才能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郭元鹏 《工人日报》(2024年11月05日 05版) 【编辑:胡寒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