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已建成1800多个科技小院 推广至老挝等多国

发布时间:2024-11-28 06:29:45 来源: sp20241128

  记者从教育部研究生司了解到,我国科技小院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国已有157个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参与,牵头建设了1800多个科技小院,覆盖3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23年4月,科技小院研究生培养模式被评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该奖项每四年评选一次。在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明确提出要推广科技小院模式。此外,科技小院已推广至老挝和非洲11国,并连续三年被联合国粮农组织作为重点案例向全球推广应用。

  教育部等三部门启动第二批科技小院及科技小院集群支持建设工作

  为高质量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日前,教育部、农业农村部、中国科协发布通知,决定启动第二批科技小院及科技小院集群建设,重点考虑推进“四个拓展”:

  一是从单个科技小院向科技小院集群拓展;

  二是从单一农业学科向多学科交叉拓展;

  三是从高校主导向“政产学研用”融通共建拓展;

  四是从国内布点向全球布局拓展,推动实现科技小院规模化、集群化、品牌化、特色化、国际化发展目标,引领带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改革。

  在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主产区等开展科技小院布局

  通知明确,要在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主产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农业资源环境保护重点区、重点生态功能区以及黑土地等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地区等区域开展科技小院建设,主动服务国家粮食安全、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民增收。

  鼓励科技小院系统性布局集群发展

  鼓励以产业体系或县域为单元,立足当地特色产业基础和高质量发展急需,系统性布局科技小院网络,探索集群发展,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区域产业链“线”的优化升级,带动县域经济“面”的全面进步。以科技小院集群发展创造服务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践范例。

  拓宽科技小院人才培养覆盖面鼓励涉农相关学科多样化探索

  突出学科交叉、校地协同、产教融合、校际合作,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社会组织、企业等在科技小院建设发展中的作用,多方互动,协同共育,多向赋能。鼓励涉农相关专业学位多样化探索推广科技小院模式,实现科技小院育人升级和拓展,拓宽科技小院人才培养覆盖面、科技创新领域和服务功能。

  鼓励建设海外科技小院 探索国际交流合作新模式

  鼓励科技小院培养单位探索农业科技与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新模式,以国际师资团队参与技术指导、留学生入驻小院等形式加强科技小院国际交流合作。鼓励各培养单位建设海外科技小院,拓展高校参与的“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共建平台,促进科技小院建设的国际化发展,为全球农业高层次人才培养输出中国模式、传播中国经验。

  科技小院建设类型包括单个和集群两类 目标任务各有侧重

  单个科技小院分为农业产业类和综合类。农业产业类科技小院聚焦区域内的主导农业产业,推广普及先进农业技术,以涉农专业为主,研究农业生产或全产业链过程中的实际生产问题。综合类科技小院聚焦当地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鼓励多门类多类别多学科共建,合作研究解决乡村振兴过程中“三农”问题。

  科技小院集群分为区域科技小院集群和产业科技小院集群,聚焦农业生产或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牵头院校为主体组建科技小院集群,打造多学科联合攻关、农业技术转化推广的综合性创新平台。重点支持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以及农技推广力量薄弱地区建设科技小院集群。

  即日起可注册登记

  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自愿布局建设,填写《科技小院研究生培养实施方案》。

  建设单位所在地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农业农村行政部门和科协,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进行联合推荐。各部委所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不需推荐,可直接进入平台登记。

  符合建设标准的科技小院可在全国科技小院服务管理平台(https://stb.mae.edu.cn/)上进行注册登记。

  教育部等三部门将联合公布支持建设的科技小院及科技小院集群名单。

  建设标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建设科技小院,每个单位科技小院集群不超过5个。

  建设单位应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不限于农业专业学位授权点)。每个单位根据年度专硕研究生招生数量情况按额度登记建设单个科技小院。

  专硕年度招生数小于100(不含100)人的,培养单位可登记建设科技小院不超过20个。

  专硕年度招生数在100~500(不含500)人之间,培养单位可登记建设科技小院不超过80个。

  专硕年度招生数大于等于500人以上的,培养单位可登记建设科技小院不超过170个。每个单位科技小院集群不超过5个。

  单个科技小院建设标准为:1位以上专业学位导师,不少于2人的专家团队+不少于3名派驻研究生+1个依托合作单位

  即:每个科技小院须有1位以上学术水平高、实践能力强、与当地有一定合作基础的专业学位导师担任首席专家,且组建的小院专家团队不少于2位。每个科技小院派驻研究生不少于3人,其中常驻小院学生不少于2人(每年入驻时间不少于120天,完成100篇日志)。每个科技小院须有一个依托合作单位,如龙头企业、科研院所、协会、合作社、园区等。依托合作单位提供科技小院师生的基本食宿条件和安全保障。

  每个科技小院集群建设标准为:至少包含5个及以上科技小院(含已运行和拟新建,每个科技小院仅能参加1个集群)。

  (总台央视记者 李晶晶) 【编辑:李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