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更好保障粮食安全

发布时间:2024-12-01 00:36:55 来源: sp20241201

  【光明论坛】

  习近平总书记在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农林牧渔并举,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多渠道拓展食物来源”。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考察时再次强调,“坚持大农业观、大食物观,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

  大食物观要求从人民群众需求出发,统筹各类食物资源,协调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让老百姓不仅能“吃得饱”,还能“吃得好、吃得健康”。大农业观则强调农业的多功能性和系统性,统筹发展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产品加工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坚持和认真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对于满足人民多层次、多元化食物需求,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确保粮食安全是统筹推进大农业观、大食物观的目的所在。稻谷、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主要食物来源,在食物消费中占据主导地位,粮食产量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食物供给的数量和营养。而保障粮食稳产增产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头等大事。从农业的多功能性看,提供充足、安全的粮食产品是农业最基本、最重要的功能。农业内部的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部门相互关联、相互促进,但粮食生产是其他部门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粮食的稳定供给,其他部门就缺乏支撑。由此说,践行大农业观、大食物观,首先要夯实粮食安全这一基础,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充分利用国际市场和国际资源,走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在耕地保护与建设方面,截至2023年底,我国已累计建成超过10亿亩高标准农田,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正在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为提高建设水平,今年中央财政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亩均补助标准由1300元提高到2400元,并取消地方对产粮大县的资金配套要求,同时将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扩大到1亿亩,将盐碱地综合利用试点从2个省份扩大到12个省份。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建设,将有利于提高粮食单产水平、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夯实粮食生产根基。

  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食物供给来源、丰富食物种类、降低耕地压力,各地可根据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合理布局粮经饲比例结构,因地制宜发展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多种业态,统筹安排经济作物和特色农产品生产,特别是多向森林、江河湖海、设施农业要食物,从传统农作物和畜禽资源向更丰富的生物资源拓展。例如,发展深远海养殖可以增加优质水产品供给,增加食物总量和缓解其他蛋白食物的供给压力。全球首艘10万吨级智慧渔业大型养殖工船“国信1号”已于2022年5月在山东青岛正式进入产业运营阶段,在深远海养殖领域打造了“中国样本”。再比如,福建利用其山海资源优势,大力开发油茶、竹笋、食用菌、茶叶、大黄鱼等为代表的“森林粮库”和“蓝色粮仓”,坚持宜渔则渔、宜菜则菜、宜果则果、宜菌则菌、宜药则药,促进多元化食物生产,把“土特产”做成了“大文章”。

  除了做好国内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外,适度进口大豆、油料等短缺农产品,有利于满足国内市场需求,缓解国内农业资源环境压力,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积极开展农业“走出去”工作,在全球布局农业生产基地,与东盟、非洲、拉美等地区开展农业技术合作,可以促进当地农业发展,提高全球总体农业生产能力,进而降低我国农产品进口风险。中国农业大学就把国内通过实践检验的“科技小院”模式“移植”到了非洲,开展“中非科技小院”项目,为非洲培养相关人才,和当地农民一起开展技术创新和试验,提升当地农民生产技能,促进当地农作物增收和资源高效利用,提高粮食韧性,共同维护全球粮食安全。

  (作者:龙文进,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农业大学农产品市场研究中心研究员) 【编辑:刘阳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