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15 08:40:36 来源: sp20241215
新华社河内10月14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联合声明
一、应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总理范明政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李强于2024年10月12日至14日对越南进行正式访问。
访问期间,李强总理会见越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苏林,同范明政总理举行会谈,会见国会主席陈青敏。在友好坦诚的气氛中,双方就推动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发展、推进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建设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地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二、双方回顾了中越两党两国关系发展历程,一致认为,中越两党、两国和两国人民在争取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事业中守望相助、相互支持,结下了“越中情谊深,同志加兄弟”的传统友谊。在改革开放和革新时期,双方坚持走好符合各自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加强经验交流和互利合作,取得许多务实成果,切实造福两国人民。
双方一致认为,要继承和发扬中越传统友谊,不忘友好初心,牢记共同使命,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好符合各自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从战略高度和长远角度把握中越关系,进一步深化和提升中越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携手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推动两党两国关系迈上新台阶。
三、越方热烈祝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热烈祝贺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胜利召开,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30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支持中方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祝愿并相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中国党、政府和人民定将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胜利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
中方祝贺并高度评价越南革新近40年,落实《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2011年补充修订)》近15年来取得的重要成就,祝贺越南成功召开越共十三届十中全会。中方祝愿并相信在以苏林同志为首的越共中央正确领导下,越南党、国家和人民必将胜利实现越共十三大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筹备好和成功召开2026年越共十四大,实现2045年将越南建成社会主义定向的高收入发达国家的目标。中方重申支持越南国家发展繁荣、人民幸福,建设强大、独立、自主的经济体系,统筹推进革新事业、工业化、现代化,全面融入国际,发展广泛友好的对外关系,为地区和世界和平、稳定、发展、繁荣发挥更加重要作用。
四、中方重申始终把越南视为周边外交的优先方向,越方重申始终把对华关系视为越南独立自主、全方位、多样化对外政策的头等优先。这是双方的战略选择。双方一致认为,各自国家的发展是对方国家的发展机遇,是地区和世界发展的积极因素。
双方同意全面落实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和双方发表的联合声明,坚持按照“长期稳定、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全面合作”方针、“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精神和“六个更”目标,包括政治互信更高、安全合作更实、务实合作更深、民意基础更牢、多边协调配合更紧、分歧管控解决更好,推动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建设取得更多务实成果,切实造福两国人民,为地区和世界和平、合作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五、双方同意保持高层特别是两党两国最高领导人之间的战略沟通,共同引领中越关系发展。两国政府加强指导各部门、各地方落实高层共识,推动两国各领域合作取得更多成果。充分发挥党际渠道特殊作用,进一步加强两党交流合作机制作用,加强干部培训合作,在治党治国和各具特色的现代化事业进程中全面开展理论和经验交流互鉴。积极落实中国全国人大与越南国会于2024年4月签署的合作协议,推动尽早召开首次联委会会议,加强中国全国政协与越南祖国阵线的友好交流合作。双方同意发挥中越双边合作指导委员会统筹协调作用,指导两国各部门各地方推进中越命运共同体建设,加强外交、公安、国防等战略领域机制化交流合作。
越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统一大业,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不同台湾发展任何形式的官方关系。越方认为涉港、涉疆、涉藏等问题是中国内政,相信在中国党和政府领导下,上述地区将保持稳定和繁荣发展。中方高度赞赏越方上述立场,支持越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和发展、实现民族大团结。
六、双方一致认为,防务安全合作是中越关系的重要支柱之一,同意加强防务安全合作。
双方同意,进一步加强两军各层级交往,发挥好边境国防友好交流、防务安全磋商、国防部热线等渠道作用,加强两军在政治工作、人员培训、国防工业、联合国维和等领域交流合作。继续深化边防合作,就边界管理保护加强协调配合。继续开展好北部湾联合巡逻、军舰互访活动,深化两国海军和海警合作交流机制。欢迎早日签署两国国防部边防协议(修订版)。
双方同意,发挥好合作打击犯罪部长级会议、副部长级战略安全对话、政治安全副部长级对话等机制作用,有效开展安全、情报、反恐等领域合作,合力打击各种形式的跨境犯罪。就反干涉、反分裂、防范“颜色革命”等加强信息交流和经验共享,加强沟通并推动建立两国公安部热线,共同维护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落实好《中国和越南关于移管被判刑人的条约》,建立并扩大中国应急管理部与越南公安部之间合作。推动建立并有效落实两国地方公安部门之间各项合作机制,加强法律和司法领域合作,为中越各领域合作提供法律保障。
七、双方同意推动两国发展战略对接,落实好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和“两廊一圈”框架对接合作规划,加快推进两国铁路、高速公路、口岸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建设中国坝洒-越南巴刹红河界河公路大桥,加强公路技术交流合作,提升智慧海关“软联通”。双方将发挥中越铁路合作机制作用,加快老街-河内-海防标轨铁路可研和同登-河内、芒街-下龙-海防标轨铁路规划编制工作,抓紧推进中国河口至越南老街标轨铁路连接线工作。推动就上述三条标轨铁路建设签署两国政府间合作协议,围绕相关合作事宜继续保持沟通。
推动中越友谊关-友谊口岸、浦寨-新清货运专用通道智慧口岸试点建设,配合提升口岸通关效率。积极探讨开展跨境经济合作区试点建设,共同打造安全、稳定的产业链供应链。
双方鼓励和支持有实力、有信誉、具备先进技术的企业赴对方国家投资,重点加强高科技农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数字经济、绿色发展等领域合作,将为对方企业营造公平便利的营商环境。深化两国国企改革和管理经验交流,开展人员培训合作,积极探讨加强重要矿产领域合作。用好两国金融与货币合作工作组,就金融货币领域政策调控和改革加强信息沟通与经验共享,开展跨境二维码互联互通合作,推动货币合作,包括探讨本币结算合作,提高抵御金融风险能力。加快落实传统医学院二分院、越中友谊宫维修维护以及其他民生领域合作项目。
发挥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中国-东盟自贸区(ACFTA)作用,用好电商、展会等平台,加强海关合作,扩大两国优势产品向对方国家出口。发挥电子商务合作工作组作用,推动两国企业界开展电子商务合作。中方欢迎越方在华举办贸易促进活动。推动早日签署辣椒、百香果、毛燕和食用燕窝输华议定书。中国将积极推进越南柑橘属水果、鳄梨、番荔枝、莲雾、植物源性中药材、水牛肉、黄牛肉、猪肉及畜禽肉制品等农产品准入程序。愿继续为越南在海口(海南)等有关地方早日增设贸易促进办公室创造条件。越方支持中国在符合标准和程序基础上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积极欢迎中国香港特区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双方同意,加强农业合作,推进农产品种植加工等领域合作。加强防灾减灾和气象合作,相互交换汛期水文资料,推进水资源综合管理、洪旱灾害预防、水利科技等领域合作。推动中越科技人文合作,加强核安全法规管理规定、知识产权、标准化等领域合作。
八、双方重申,要秉持传统友好初心,牢记共同理想使命,久久为功加强中越友好宣传。共同办好2025年中越建交75周年暨“中越人文交流年”活动,增进两国人民尤其是年轻一代的相互了解和友好感情。支持两国地方特别是边境省(区)开展交流合作。中方支持越方在重庆设立总领馆。支持加强中越友好宣传,鼓励开展两国媒体、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合作,通过党际、青年、友城及友好组织等渠道,用好广西、云南、广东、重庆等省区市红色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研学、文旅、民间友好交流活动。
双方宣布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正式运营,鼓励双方游客赴对方国家旅游,促进旅游业、航空合作快速复苏和健康发展。
双方同意落实好各类来华留学奖学金项目,鼓励留学生往来。双方将开展职业教育合作,加强两国高校智库交流,充分发挥中国在越文化中心作用。中方欢迎越南在华设立文化中心。加强卫生保健、传统医学等领域交流合作。
九、双方重申,加强多边协调配合是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应有之义,将坚持弘扬多边主义,秉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等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共同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捍卫国际公平正义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坚定不移推动平等有序的世界多极化和普惠包容的经济全球化。共同反对霸权霸凌霸道,共同反对强权政治,共同反对各种形式的单边主义。
双方同意推动在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和全球文明倡议等重大理念和倡议框架下合作。双方主张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就人权问题开展交流合作,推动加强人权领域国际对话与合作,坚决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工具化和双重标准,坚决反对借人权问题干涉别国内政。加强在联合国、亚太经合组织(APEC)等多边平台协调配合,在国际组织职位竞选中相互支持。中国支持越南主办2027年APEC会议,支持越南加入各项多边机制并发挥作用。
双方同意,共同推动开放的区域合作。中国支持东盟建设团结、统一、自强与发展的东盟共同体,在不断演进的亚太地区架构中保持中心地位,愿同东盟国家携手推动关于共建和平、安宁、繁荣、美丽、友好“五大家园”的倡议,高度评价实质性完成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谈判。双方同意加强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框架下各领域合作,致力于构建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澜湄国家命运共同体。加强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GMS)框架内合作。
双方一致认为,各国关系发展应遵循《联合国宪章》、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坚持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坚持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分歧。
十、双方就海上问题深入坦诚交换意见,强调要更好管控和积极解决海上分歧,维护南海与地区和平稳定。一致同意要恪守两党两国高层共识,坚持通过友好协商妥善管控分歧,积极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符合《关于指导解决中越海上问题基本原则协议》、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国际法的基本和长久解决办法,不采取使局势复杂化、争议扩大化的行动,共同维护海上稳定。推动海上共同开发磋商和北部湾湾口外海域划界磋商早日取得实质进展,积极推进海上低敏感领域合作,加强海上搜救合作。继续全面有效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早日达成有效、富有实质内容、符合包括《公约》在内国际法的“南海行为准则”。
双方同意,发挥好中越陆地边界联合委员会和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机制作用,继续落实好中越陆地边界三个法律文件及相关协议,加强边境地区治安管理,积极推动边境口岸开放、升格。共同办好中越陆地边界划界25周年、“三个法律文件”签署15周年纪念活动。
十一、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互联互通、海关、民生、教育、农产品贸易、媒体、银行等领域合作文件。
十二、双方对李强总理访越成果感到满意,一致认为此访为推动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越命运共同体发挥了积极作用。李强总理感谢越方给予的热情友好接待,邀请越方领导人在方便的时候访问中国。越方领导人表示感谢并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2024年10月14日于河内
(责编:胡永秋、杨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