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

发布时间:2024-11-28 07:40:45 来源: sp20241128

  2022年11月1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经历一年多准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将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启动。日前,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家统计局局长康义。

  记者: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哪些意义和作用?

  康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和“集中盘点”。开展这次普查,通过全面摸清我国经济发展状况,掌握近五年经济总量和结构变化,深刻反映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有利于采取更加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对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此次普查将全面调查我国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首次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新进展。通过普查获取的翔实资料,将为推动实施“十四五”规划、研究制定“十五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也将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生产经营、投资决策等参考依据,为社会公众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供信息服务。

  记者:2024年1月1日即将开展普查现场登记,当前为组织实施普查登记做了哪些准备,下一步有什么重点安排?

  康义:2023年是普查的关键准备阶段,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普查各项决策部署,统筹谋划推进,精心组织实施,以扎实有效的阶段性成果为普查登记的全面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

  2023年,我们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普查责任,落实普查保障,确保普查登记前人员、经费、物资及时到位。科学制定并严格执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统筹推进投入产出调查,开展广覆盖、多层次、有针对性的普查培训。建设集成高效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深化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拓展普查数据采集方式。联合有关部门、中央媒体等广泛深入开展普查宣传,成功举办“普查宣传月”等活动,着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为了集中力量在2024年较短时间内完成对全国数千万家普查对象的现场登记工作,根据普查方案要求,我们组织全国约210万名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积极推进普查区划分与绘图、“地毯式”入户清查、查疑补漏、数据审核验收等工作,全面完成单位清查,形成了统一完整的普查名录,为普查登记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在国务院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将认真组织开展普查登记,进一步强化普查组织领导,持续深化部门协作,严格执行普查方案,细化落实普查要求,组织普查人员规范进行现场登记,认真做好数据采集、数据检查、审核验收等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动员,确保圆满完成普查登记工作。

  记者:如何确保普查登记数据质量?

  康义:普查数据质量是衡量普查成败的最根本的标准,我们始终坚持把数据质量第一原则贯穿于普查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全力确保普查数据实打实、硬碰硬。一是防止人为干扰,规范开展普查数据采集。采用普查员入户采集、普查对象自主填报、部门报送数据相结合的方式获取普查对象数据,减少数据采集环节人为干扰。加强培训指导,提高普查人员业务能力和调查水平,规范有序开展现场登记工作,确保普查源头数据质量。二是严格审核检查,开展事后数据质量抽查。认真执行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办法,对普查数据进行“即采即审”,综合运用大数据手段和多种分析方法开展审核验证。强化全流程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加强普查工作事前事中事后检查。普查登记结束后,国务院经济普查办公室将统一组织事后质量抽查,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全面检验普查登记质量。三是严肃普查法纪,坚决防治普查弄虚作假。坚持依法普查,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抵制各种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严格普查执法检查,对普查中的违法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普查生态。

  记者:广大普查对象应当怎样参与配合普查工作?

  康义: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来源于千千万万个普查对象,只有普查对象积极参与、认真配合,才能最终形成高质量的普查成果。我们将严格按照《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普查方案要求,组织普查员依法依规开展普查登记,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也将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请广大普查对象放心接受普查、开门迎接普查,认真履行普查法定义务,如实、按时填报经济普查表,及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不虚报、瞒报、拒报和迟报经济普查数据,以实际行动支持配合普查工作。

  刘志强(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