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8 11:09:16 来源: sp20241118
中新社 澳门4月8日电 8日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了澳门特区行政长官贺一诚批示,委任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及委员。
贺一诚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法》的相关规定,委任特区终审法院法官宋敏莉为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委任特区检察院助理检察长米万英、第一审法院合议庭主席盛锐敏、特区政府行政公职局局长吴惠娴及特区政府新闻局局长陈露为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
此外,当日出版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刊登了贺一诚颁布的行政命令,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法》的相关规定,订定2024年8月11日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委员的选举日。(完)
【编辑:李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