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印发“三年行动方案”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发布时间:2024-11-16 14:20:48 来源: sp20241116

   中新网 广州5月11日电 (蔡敏婕 莫冠婷)广东省民政厅11日发布消息称,该省19部门出台方案精准识别、“分级分色”跟踪服务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广东省民政厅等19部门近日印发《广东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到2026年,以儿童需求为导向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更加精准高效,支持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得到更加充分和有效的保障。

  《实施方案》明确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未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困境儿童包括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家庭儿童、重残儿童、兜底监护儿童,以及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策文件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类型等六类对象。

  《实施方案》明确根据风险等级,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分为四个等级:高风险(红色)、中高风险(黄色)、中低风险(蓝色)、低风险(绿色)。建立儿童主任和“双百”社工定期走访制度,开展分级分色跟踪服务。

  其中,高风险等级(红色)为需紧急干预的儿童,应在发现或接报个案情况后即时介入处置。中高风险等级(黄色)为需重点跟踪的儿童,至少每月入户走访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中低风险等级(蓝色)为需定期介入的儿童,至少每两个月入户走访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低风险等级(绿色)为需常态化关爱服务的儿童,至少每个月联系一次,每三个月入户走访一次。

  《实施方案》强调,要加强各部门数据比对,重点比对是否按规定纳入或退出基本生活保障、控辍保学、教育资助、医疗保险、康复救助等情况,加强精准识别,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基本生活、兜底监护、教育、医疗、康复、住房等分类保障和关爱服务。

  与此同时,要强化排查监测。各镇(街道)应加强排查,发现需要职能部门介入处置的儿童时,及时将儿童名单报送同级教育、医保、残疾、卫生健康、公安、检察、法院等相关部门。要加大帮扶合力。市、县级民政部门定期将高风险等级、中高风险等级、中低风险等级儿童至少每半年通报同级团委、妇联、残联,特殊情况及时通报,协同开展关爱帮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健全社会支持系统,强化志愿服务,推动形成关爱服务工作合力。部门间在数据比对、排查监测、关爱帮扶过程中,应当依法保护儿童个人信息。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实施方案》,广东将实施精神素养提升行动、监护提质行动、精准帮扶行动、安全防护行动、固本强基行动共五大行动。

  其中,依法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落实监护责任提供法律援助,指导村居律师加强对有关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方面法律问题的咨询服务;面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防溺水、防欺凌、防性侵、消防安全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教育;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作为网络安全保护重点对象,加强对儿童网络欺凌、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等有害信息的巡查监测、举报受理、有效处置。(完) 【编辑:邵婉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