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步伐不妨再快些

发布时间:2024-12-27 07:59:06 来源: sp20241227

  ■ 社论

  为了更好地发挥兜底保障作用,满足更多家庭的住房需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需要多听听民间呼声。

  房贷商贷利率比公积金贷款利率还低?

  随着最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进一步下行调整,叠加此前降息效应,全国各地的商业房贷利率普遍出现了显著下降。然而,这种市场利率的快速变动,也带来了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特别是商业贷款利率与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之间的“倒挂”现象日益凸显。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广州多家银行接到要求称,房贷商贷利率不得低于公积金贷款利率。此前就有银行人士透露,首套房商贷利率已经低于公积金贷款,最低可达2.7%。而自2024年5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以来,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2.85%。

  相比之下,一些地方的商贷利率确实已经低于公积金利率。这也意味着,对于首次购房者而言,选择商业贷款反而比公积金贷款更加经济实惠。为了更好地发挥兜底保障作用,满足更多家庭的住房需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妨跟随市场走势同步调整。

  与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主要挂钩LPR的高度市场化不同,公积金贷款利率依然还是根据基准利率来进行调整。而最近一次的公积金利率调整,还要追溯到今年5月的那次调降。彼时调整的本意是为了减轻购房者负担,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吸引力。然而,随着LPR的持续走低,公积金贷款利率仍“按兵不动”,这种“倒挂”也由此产生了。

  这种“倒挂”的出现,无疑会直接影响公积金的吸引力。长此以往,公积金的资金池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影响其可持续发展。加之,公积金的资金池本身又是属地管理,这也意味着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正在直面流动性的风险问题。这或许是个别地方出现“强制要求”的底层心理原因。

  回到公积金本身来看,作为一项兜底性质的住房保障制度设计,其主要目的是通过提供低利率贷款支持中低收入家庭购房。当前的“倒挂”现象显然违背了这一初衷,不仅影响了市场利率调节的有效性,出现的“窗口指导”又容易限制贷款人的选择权利,同时也使得公积金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兜底功能。

  在这种情况下,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调整步伐有必要进一步提速。其实,在出现利率“倒挂”之前,已经有市场预期认为公积金贷款的基准利率将有望出现调整。当然,由于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调整涉及多个环节,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独立性和属地管理特性也增加了统一调整的难度,相关政策调整节奏频次相对较低也可以理解。

  但从中长期看,公积金利率跟随市场走势调整是大势所趋。伴随一揽子增量政策陆续推出,宏观政策在稳增长方向全面发力,LPR报价下降符合当前宏观政策的大方向。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随之调降,也是情理之中。

  尽管公积金的设立本身是出于社会保障的兜底性质,但同样可以通过建立灵活的调整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加强跨部门协调、增强透明度和强化监督评估,在加强跨部门协同的基础上形成政策合力,以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长期以来,房价一直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尤其是在大城市,房价高企使得许多中低收入家庭难以负担。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存在,为这些家庭提供一个相对低成本的融资渠道,减轻了他们的购房压力,也增加了消费的可能性。

  相信通过科学合理的政策调整,能够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惠及更多群体。未来,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机制将更加完善,为实现“住有所居”的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支持。(新京报) 【编辑:曹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