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01 12:48:12 来源: sp20241101
中新社 北京6月3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财政支持“三北”工程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介绍,新设“三北”工程补助资金,加大对“三北”工程建设支持力度。
“三北”工程是指在中国西北、华北和东北地区建设的大型人工林业生态工程。
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负责人(下称负责人)3日介绍,中央财政通过统筹存量和增量资金,加大对“三北”工程建设支持力度,新设“三北”工程补助资金,并已在2024年预算中安排120亿元人民币,以后年度结合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负责人表示,支持“三北”工程建设的主要财政政策包括,设立“三北”工程补助资金;强化现有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健全市场化多元化投入机制;落实环境保护税、资源税、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政府绿色采购政策要求的产品,加大政府采购力度。
负责人介绍,资金重点支持实施林草湿荒一体化保护修复,用于退化林修复、退化草原修复、中幼林抚育、湿地保护修复等工作;支持巩固防沙治沙成果,用于新治理沙化土地(人工造林)管护、浇水、补植等,提升林草植被存活率;支持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偿等。
《意见》还提出,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履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加强与东北亚、中亚国家双边、多边交流,支持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荒漠化防治;加强同蒙古国、东北亚、阿拉伯国家联盟等周边国家和地区在生态治理、沙尘暴防治等方面的合作。(完) 【编辑:付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