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法院执行工作的职能作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近日,潢川县人民法院全面开展"阳光执行"活动。"阳光执行"即公开执行、文明执行、规范执行。突出体现在执行案件程序公开;案件承办人公开;案件收费标准公开;案件执行时限公开;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权利、义务公开;执行中财产的评估、拍卖、变卖、结算、处置活动公开;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的原因及结果公开;案件不予执行、暂缓执行、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的原因及结果公开;案件未结原因公开;执行工作监督电话公开。潢川县人民法院 刘枫
下一篇:河南潢川法院加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